天网恢恢,“作恶多端”的嫌疑人终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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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0-08-20 08:46:00
来源:北京奕明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奕明(广州)律师事务所 沈燕梅
今年2月,正是防疫检查的关键时期,所有人员进出必须佩戴口罩、扫码、测温。在齐齐哈尔富拉尔基区,防疫卡点的工作人员遇到一名奇怪的中年男子。他不但不配合防疫检查工作,还与工作人员起了争执。“他不愿意登记信息,不听工作人员劝阻,坚持要从旁边的栅栏翻进去。”
很快,公安机关赶到现场,将男子带回公安局调查。“男子姓梅,今年50多岁,家住富拉尔基区岗西附近。他在1984年有一个强奸前科,被判刑14年。在监狱待了9年,1993年出狱。”警方仔细比对梅某和嫌疑人的特征,经过进一步走访排查,警方确认,梅某就是2011年“小燕胡同”系列强奸案的犯罪嫌疑人,该嫌疑人专挑走夜路的女性,用卡簧刀或者尖刀、水果刀之类的作案工具,把她们逼进胡同内,实施犯罪。2020年6月,嫌疑人梅某被抓获。
围绕梅某的犯罪行为,涉及到两个法律问题:
第一,关于追诉时效。根据《刑法》第87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经过下列期限的将不会再被追诉。(一) 犯罪嫌疑人处触犯的刑罚最高的量刑不满5年的有期徒刑,那么受害者有5年的诉讼时效来起诉犯罪嫌疑人。(二) 犯罪嫌疑人所触犯的刑罚量刑最高刑罚为5年以上10年以下的,那么受害者的有效诉讼时间为15年。(三) 犯罪嫌疑人所触犯的刑罚最高量刑在10年以上的,那么受害者有效诉讼时间为15年。(四) 犯罪嫌疑人所触犯的刑罚是属于无期徒刑或者是死刑的。那么受害者的有效诉讼时间为20年。但是如果因为案情重大,或者是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的,可以上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并经过核准,仍然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追诉。而《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因此,梅某适用20年的追诉时效规定,尽管梅某犯罪行为发生在2011年,在2020年被抓获时,是依法可以并应予刑罚处罚的。
第二,关于累犯
《刑法》规定,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犯罪分子。
梅某因前一强奸罪被判处刑罚执行完毕是在1993年,之后的犯罪行为发生2000年之后,因此不构成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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