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建群有风险,群主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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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0-08-04 05:15:00

来源:北京奕明律师事务所


微信、QQ等聊天工具建群已经成为群体沟通交流的常态化方式,群主一般是群的创立者,也可能是创立者将相应权利义务转让后的受让人。对于较大的群,群主可以任命管理员,管理员不超过15人。

群主主要权利义务主要是管理群及群成员,如对入群的人员进行筛选,发布群的公告消息,组织群内讨论,监督群成员的行为,对违反法律、群规的人予以警告或踢出群等。以上所赋予群主的权利义务,也必然伴随着现实的法律风险,今天就谈一谈群主对群员的违法行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如果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群员在群里的发言及发表的文章、图片等,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能侵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权益,不能有违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若群员的行为构成违法,那么作为群主要及时警告或作出相应处理,若不予理睬或助长群成员的违法行为,则未尽到管理、监督的义务,要承担相应责任。

“不予理睬”在刑法上叫间接故意,是犯罪故意的一种类型,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所谓放任,是指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虽没有积极地追求,但也没有有效地阻止,而是放任自流,听之任之。间接故意仍需承担法律责任。


群主因群成员的行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以下三种:


一是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主要为赔偿责任,若群员行为损害他人利益,如侵犯他人肖像权、隐私等,给他人造成损失,受害人要求赔偿损失的,除了群员需承担责任外,群主也要根据是否有过错及过错大小承担停止侵权行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

二是行政责任。

承担刑事责任的方式包括行政罚款、行政拘留。对群员违反治安处罚法规定的行为,群主根据过错大小,可能受到警告、罚款,严重违法情况下的拘留等处罚。

三是刑事责任。

群员行为违反刑法,群主有重大过失或间接故意的,一般按过失犯罪或共同犯罪论处。


综上,群主因一定目的建群之后,对群负有管理和监督的义务,若群主故意教唆群成员进行违法行为或对群成员的违法行为不予理睬、听之任之,均可能触犯法律。因此群主发现群内有违法违规现象,群主要视情况给予相关群成员警告、踢出群、必要时报警等相应处理,若群主未尽到上述管理、监督义务,则可能要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建群有风险,群主需谨慎,网络的虚拟空间并不能成为违法行为的保护伞,即使在这个大家可能并不曾谋面的环境中,也一定要为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

 

北京市奕明律师事务所 程秀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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