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热点】“偷外卖”的毕业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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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0-07-29 01:31:00
来源:北京奕明律师事务所
近日,一则“名牌高校毕业生偷外卖被刑拘”的消息引发了热议。在南京一小区经常发生外卖被盗的事件,2020年7月11晚,南京雨花台公安分局接到群众的报警电话,称有人盗取置于小区门卫处的外卖,随后找到了偷外卖男子李某某,该男子于2018年毕业于湖南衡阳市某大学,同年来到南京某公司工作,有固定收入,案发小区为李某某租住的小区。据侦办本案的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表示“偷外卖”男子在南京有固定工作,只因自己定的外卖曾经被人拿走,遂产生报复心理,从而多次偷他人外卖。目前公安机关已对其依法变更为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
近年来经常有“白领、大学生盗窃”的新闻报道,他们利用不易被怀疑的身份心存侥幸,贪着不该属于自己的小便宜,无视法律,最后亲手葬送了自身前程,是典型的贪小便宜吃大亏。
律师说法:盗窃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李某尽管被取保候审,但是最终还是免不了刑事责任。
“偷外卖”的李某某因为自己的外卖被拿,而心生怨恨,产生了报复心理,实施偷窃外卖的行为,这个“苦果”将由李某某自己承担。光鲜亮丽的公司员工摇身一变成罪犯,李某某终将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切记,勿以恶小而为之。
北京市奕明律师事务所 周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