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叹息王老吉,惋惜加多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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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0-06-22 09:43:00

来源:北京奕明律师事务所

广东高院王老吉、加多宝“红罐”一审判决带给我们两个思考:



一、对司法权的叹息。



众所周知,“王老吉”商标权与“红罐”外观设计专利权分属于知识产权的两个不同领域,广东高院就硬是用“商标与外观设计密不可分”、“外观设计不能脱离商标独立存在”等将二者混为一谈,两项不同的权利,有什么密不可分的?唯有很简单的目的:因为商标权是确定的,外观设计权在争议中,司法审判取代了专利的授权审查。实属知识产权乃至法律的悲哀!!

其实,地球人都知道“红罐”外观设计专利应该归属于谁!


二、对陈鸿道的惋惜。



常言道,在中国做生意,一定要懂政治。此案“加多宝”的败诉,我只能说陈鸿道先生可能只懂经营,但是不懂政治。如果不改变诉讼策略,这场诉讼必将是一败涂地。


1、“王老吉”是广东省知名商标和重点保护企业,带有政府背景,“王老吉”的胜败可能从某种意义上并不代表企业。


2、自“王老吉”商标被收回以后,“加多宝”强势营销已经逐步取代和占领了“王老吉”原有的市场份额,“王老吉”在市场上竞争不过“加多宝”,只能借力发起侧面攻势。


3、本来就已经一落千里的“王老吉”,如果一旦不再允许使用“红罐”包装狐假虎威,那么该企业、该产品距离倒闭恐怕已经不远了,但是“加多宝”可能多一个“红罐”少一个“红罐”的外衣无所谓。所以基于保护一个老企业、关心几千人就业,企业所在地的法院能怎么样?这就是司法裁判的社会效果。


4、“王老吉”与“加多宝”竞争时期,被“加多宝”打败了或者即将打败了几乎无人不知,这个1.5亿元权当做是伤了元气的一点补偿吧。我相信广东高院在偷偷说:“王老吉啊,该帮的我已经帮了,你好自为之吧,再做不好,就别怪谁了!”

诸不知:陈鸿道先生为什么不能跳出广东省甚至中国,寻求对知识产权保护重视与尊重的美国等的保护呢?不是不能,而是没有想到。陈先生,别上诉了,凶多吉少,换一个思路吧!



本文作者系北京市奕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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