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热点】热播剧《三十而已》金句频出、离婚时房子一人一半,回归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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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0-07-30 05:55:00

来源:北京奕明律师事务所


热播电视剧《三十而已》金句频出,诸如“婚姻不是避风港,都想避风谁当港”引发网友对婚姻的热议,剧里#钟晓芹陈屿离婚#更是一度冲上微博热搜,离婚时双方好聚好散,存款一人一半,房子一人一半。回到现实中,结婚、离婚都绕不开的一个话题就是房产。结婚买房、离婚分房、房产证写谁的名字…



婚前买房。婚前一方或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付清全款,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名下,无论婚前还是婚后,都属于出资一方财产;付清全款,房屋登记在对方的名下,一般情况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按双方约定判断房屋所属;婚前一方支付房屋首付款,房屋登记在出资一方名下,婚后由夫妻共同还贷的,属于出资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婚前一方支付房屋首付款,房屋登记在未出资一方名下,婚后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视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一方出资,房屋登记在双方的名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贷款也视为双方共同债务

婚前双方或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房子登记在双方名下,属于共同财产;应当认定父母的出资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而不是对双方的赠与;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各方父母的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离婚时按各自出资比例确认份额,有约定份额的除外。

婚后买房。婚后一方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名下,

视为婚前个人财产的转化,属于一方所有;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婚后一方父母全款出资购房,登记在出资方一方名下,属于一方个人财产;房屋登记在双方或未出资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一般会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有约定的除外;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一般视为未成年子女财产。

婚后双方或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及双方父母名下,属于家庭共有财产,不宜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认定父母的出资是对双方的赠与,有约定的除外;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各方父母的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离婚时按各自出资比例确认份额,有约定份额的除外。

现代社会,结婚买房离婚分房都成为一个家庭的头等大事,特别是自己能力有限,需要父母出资购房,同时也因父母的介入产权归属变得异常复杂,希望此文能帮你!


北京市奕明律师事务所 吴斯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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