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热点】从变性手术请假被解雇看企业用工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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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0-07-20 07:08:00
来源:北京奕明律师事务所
图源于百度搜索
2015年4月高某某入职当当网,任技术部产品总监。2018年4月16日高某某经诊断为易性症需性别重置手术,经主管领导同意请假,而员工关系管理员以“不同意”并旷工为由解除与高某某的劳动合同。2018年11月22日高某某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裁决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当当网不服提起起诉,一审判决公司的解除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当当网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
首先,公司的行为是否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高某某的病假已经经过主管领导的批准,不属于旷工,不属于严重违法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不能解除劳动关系。
其次,“易性症”是人群的特例,不仅需要社会关注和包容,更需要国家、企业、社会的隐私权保护和人格尊重。因此,尽管他们在企业的工作可能带给其他同事的心理障碍,甚至工作环境、生活环境的不便利,但是在法律并不禁止存在的前提下,我们应该给他们一个平等的就业和择业权利,不能因此对他们予以歧视,甚至借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湖北董永律师事务所 邓师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