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追踪】从“腾讯VS老干妈”看法务外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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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0-07-09 04:40:00
来源:北京奕明律师事务所
图片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首先,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和担保,对老干妈实施保全裁定,尽管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是否及时通知老干妈,涉及到《民事诉讼法》的相关送达规定;
其次,腾讯公司在QQ飞车的游戏平台上为老干妈宣传长达9个月,可以认定老干妈不知情吗?
再次,老干妈的公章是被“伪造”,还是一企多章,谁能说得清楚?即使不是一企多章,9个月的企宣事实是否可以构成表见代理?
腾讯与老干妈作为国内知名企业,法律服务工作与法务制度建设理当堪称一流,但是无论是外聘服务还是自建团队,主动服务与被动服务对于企业的风险预判是绝然不同的。法律服务外包“省心”、“省钱”、“双赢”、“互惠”。
一个企业所需要的法务工作可能会涉及到人力资源管理、合同管理、侵权事务、甚至知识产权等,如果一个企业只有一个法务工作人员,显然是不够的,也不可能一项法律事务就招聘一个法务人员。但是如果选择一个律师事务所,特别是专业从事诉讼事务的律师事务所,最起码他能汇集一批专业从事各种法律事务的有多年诉讼经验的专业人员,就完全能解决和处理企业各种专业法律事务。
一个企业设立一个法律事务部少则上十万,多则几十万,还不包含因为法务人员离职、工作失误等可能造成的不可预见成本与损失。上述成本完全可以满足一个律师事务所的外聘服务。
企业的法律风险不在于“治于已然”而在于“防于未然”,企业的风险防范是通过制定规范性的制度、严格制度性的流程、实现制度下的利益来实现的。但是企业的法律事务部在制定制度、执行制度中很大程度需要接受领导的安排和意见,导致因为“灵活”而“有令不行,政令不通”的局面;同时企业的制度是人去执行的,即使执行错误导致损害责任,“放牛娃赔不起牛”也是极有可能的,但是律师事务所是有能力承担赔偿责任的。
企业风险防范的目标不是为了“打赢官司”,而是为了“防患于未然”,因此,企业风险防控应该是一套完整的法务体系,包括但不限于确实为企业排忧解难的法务工作人员、对企业的每一个部门的职能和业务的了解、相关的规章制度与行之有效的制度流程、娴熟运用法律知识和诉讼能力并赢得最大利益的技巧,否则最终会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企业经常会受“职来职往”影响,导致衔接不够等而没有连贯性。
企业需要的不是眼前利益,而是长足发展。因此法制规划必然是企业终极目标的护航者,但是由于法律服务市场存在“企业需要有经验的有能力的法律工作者”、“真正有能力有经验的法律工作者不会满足于企业能提供的待遇保障”一对矛盾,而且这种矛盾根本就是无法调和的,因此企业就一直循环往复于“招聘-培养-跳槽-招聘”的漩涡中,企业的利益根本无法得到有效、完整的保障。
商业秘密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如果企业的法务人员掌握企业商业秘密甚至参与到董事会甚至股东会的决策,那么法务人员的流动可能就会构成对企业无形的威胁。
为此,企业法律服务外包,既可以实现专业人做专业事,还能实现变被动服务为主动创新。
北京市奕明律师事务所 李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