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业主如何要求物业服务公司履行义务?

已被浏览255次

更新日期:2020-06-24 04:23:00

来源:北京奕明律师事务所








案例:


2010年11月,廖某搬进位于某小区的新家,不久他就发现小区的物业公司管理极其混乱,小区环境脏乱差,门卫对外人进出也不查问,致使小区内常常发生失窃案件。廖某和不少小区业主向物业公司提出过意见,却无人回应,情况也没有改善。2011年初,廖某和业主们达成共识,拒绝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服务费,最近物业公司贴出通知,要求业主们尽快补交物业服务费,否则将到法院起诉。廖某和业主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是否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要求物业服务公司履职,维护大家的权利?








解析:


本案中廖某作为业主,享受监督物业服务公司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可以直接要求物业服务公司履行义务,也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要求物业服务公司履行义务。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由此可知,业主享有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当物业服务公司未能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履行义务时,业主既可以直接行使监督权,要求物业服务公司履行义务,也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要求物业服务公司履职。



 

TOP

联系方式: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西路48号金隅国际B座1501室

  • 电话:010-64787188

  • 传真:8610-6478-7128

  • 邮箱:tuzhi@18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