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消费者问责,特许人应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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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0-06-09 07:30:00

来源:北京奕明律师事务所



以产品销售为例,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产品责任承担的方式如下:

瑕疵担保责任,即无论是生产者,还是销售者,当特许人提供的产品在使用性能、产品标准或者质量状况等方面存在瑕疵时,特许人应当承担瑕疵担保的责任。在特许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时,需要关注的就是责任的承担顺序问题。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特许人只对其出售给被特许人的产品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如果产品是通过被特许人卖出,那么,购买者只能向被特许人主张瑕疵担保责任,而不能向特许人主张。在被特许人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后,有权向特许人追偿。如果特许人也是销售者,而不是生产者,那么特许人通常享有追偿权。


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是由于特许人生产或销售的产品发生质量事故造成被特许人或其他客户或者第三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特许人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特许人需要对受害者直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特许人是销售者,那么特许人仍然享有追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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