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特许案例】加盟商也会违约?真实案例给你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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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0-06-02 08:18:00

来源:北京奕明律师事务所

 

案例:

2006年6月1日,上海某服饰公司与曾先生签订《XXXX特许经营合同书》,由服饰公司授权曾先生,在合同指定区域内经营该公司XXXX品牌系列服饰,曾先生成为服饰公司加盟商。合同的经营期限为三年。合同签订后,根据双方确认,曾先生在广西某地开设XXXX专卖店进行特许专卖活动。


然而,自双方签订合同以后,曾先生长期未按照合同约定从公司进货,且于2007年9月未经服饰公司许可,擅自关闭专卖店,并将服饰公司的所有服饰及道具转移他处打折销售。此外,曾先生作为服饰公司的特许加盟商,在2007年秋季订货会上,和服饰公司签订了《期货预订协议》,预订了价值28万余元的货品。而在服饰公司生产完毕后,曾先生始终未依约提货,擅自取消这笔订单。


上海服饰公司认为店主曾先生违约,将其告上法庭。服饰公司认为,曾先生的行为违背了双方合同的约定,严重损害了服饰公司品牌在当地消费者心中的形象。按约定,服饰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曾先生承担10万元违约金。此外,曾先生擅自取消订单,已构成违约,服饰公司有权要求曾先生支付货品15%的违约金。


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关系依法成立并生效。现曾先生未经服饰公司同意,擅自将双方确认的专卖店关闭,并将服饰公司特许经营的服饰移至他处折价销售,显属违约,且预订货品后未按约提货,也应承担违约责任。最终法院判令服饰公司与曾先生签订的经营协议解除;曾先生应按双方合同的约定,偿付违约金共计14.2万余元。



案件分析:

在特许公司总部的对外宣传中,经常会有类似这样的词语“加盟XX公司,自己轻松做老板”等等。加盟商也通常会这样认为,自己是独立的生意人,拥有特许经营权,所以,自己就拥有了一个独立支配的生意。在一项调查结果中显示,有超过60%的被访者认为他们“成为一个特许加盟商就可以自己当老板,按自己的意愿去进行经营”。此外,有超过80%的被访者认为在生意的经营中,“我认为有必要去做”是影响他们决定的最关键因素,而选择完全依照运营手册做决定的加盟商则在少数。在很多加盟商中普遍存在这样的观点是:“我拥有这个店面(或生意),特许商只是我的供应商”。然而事实确实如此吗?


要弄清楚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特许人和加盟商之间的法律关系。


特许人和加盟商之间是一种相互依赖的合作关系。特许人将自己的经营资源授权加盟商使用,并为加盟商提供持续的经营培训和业务指导,这些加盟商自然要支付相应的对价,但是对于特许人来说,更重要的目的是:加盟商自身的发展壮大。这样才能提高公司品牌的影响力,拓展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为了实现这个目的,特许人在与加盟商的特许经营合同中,往往会对加盟商的经营活动提出很多要求和限制,如要求加盟商必须在统一的经营方式下开展经营活动,包括统一进货、统一店面布置、统一人才培训、统一价格、统一广告宣传等,还会按月、季度或者年份对加盟商的经营业绩提出要求。加盟商分散于全国各地,只要其中一个加盟商在以上环节中出现问题,无疑会对整个公司品牌和市场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由此可见,在特许经营法律关系中,加盟商并不是完全独立的,他要受到特许经营合同的制约,加盟商不仅仅享有使用特许人经营资源的权利,还负有按照特许人的要求开展经营活动的义务。如果其中的某个加盟商违反了合同约定,特许人需要根据这个加盟商以前的表现、将来发展预期以及违约程度等做出综合判断,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主动解除与加盟商的合作关系,这样做即是对现有和潜在客户的负责,也是对消费者的负责。


当然,对于特许人来说,为了维护体系的稳定性,并不希望动辄与加盟商解除合同,在这里建议特许人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与加盟商建立和谐稳定的合作关系。


(一)认真选择合适的加盟商。加盟商的经营能力、行业经验、个人素质直接影响到双方的合作能否和谐长久,认真筛选加盟商是特许事业成功的基础。


(二)提供详尽的培训及完善的配套服务。在加盟者正式签约后,特许商必须对新加盟者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如设备的操作、店铺的经营技巧、店铺相关事务的管理方法等。同时,提供完善的相关配套服务。如:店铺的装修、广告和促销、现场技术问题的解决、整体业务咨询等等,以协助加盟店的业务发展顺利,保障经营成功。


(三)建立强有力的企业文化,培养客户的忠诚度。企业文化是企业管理的核心,是企业发展的基础,连锁扩张实际上也是一种文化的扩展,因此特许企业必须建立强有力的企业文化,运用文化管理去培养连锁系统内的共同情感和共同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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