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抱摔幼童致其死亡所涉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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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0-08-27 08:50:00

来源:北京奕明律师事务所


湖北董永律师事务所 邓师凡

 

2020年8月19日,陕西宝鸡一父亲酒后和女友因幼童抚养权的问题发生争执,将其幼童抱摔到沙发上,之后滚落在地,致幼童受伤;8月21日,从陕西宝鸡警方证实,遭父亲抱摔的幼童已不幸去世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首先,根据《刑法》第23条规定,该男子涉嫌的罪名应该为故意伤害罪。从视频中可以看出,男子是想把孩子摔在沙发上,其主观上很难看出是想致孩子于死地;虽然客观行为确实造成了孩子的受伤以及后面的死亡,但是刑法讲究主客观一致,所以该男子的行为一般不会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只能认定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其次,该事件的原因是非婚生子的抚养权问题。非婚所生子女的抚养权原则上参考婚姻法中婚生子女的相关规定,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九条的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同居期间生下的子女属非婚生子女;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原则上男女双方协商,由谁抚养;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不抚养方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因此,本案中的男子不应该因为抚养权争议采取过激行为,而是应该采取合法途径解决。

最后,通过该事件,呼吁大家对于非婚生子要引起重视,尽量在婚后生子或者非婚怀孕后去领证后再考虑生子,如果没有准备好结婚,那么尽量不要让孩子降临,毕竟孩子是无辜的,避免与本案类似的悲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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